关于监理合同中的正常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正常监理工作是指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
B.附加工作酬金是在正常监理酬金之外,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的费用
C.额外工作酬金的计算标准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参照附加工作标准
D.监理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监理工作延误,由此增加的工作量属于附加工作
E.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暂停,恢复监理前的准备工作属于额外工作
优质解答
答案
ABCE
解析
选项D错误,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作延误或增加,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无权要求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选项A、B、C、E均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相关概念及计取方式的规定。
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题型:多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