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延误情况下,若首先发生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随后发生的是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且两者共同作用导致工期延长。根据工期索赔处理原则,此时( )。
A.承包人可获得全部延误时间的工期索赔
B.承包人可获得业主原因延误时间的工期索赔
C.承包人可获得两者延误时间之和的工期索赔
D.承包人不能获得任何工期索赔
优质解答
答案
B
解析
在共同延误中,若业主原因和承包人原因先后发生,通常采用“初始延误”原则或“责任主导”原则。若业主原因先发生并造成了关键线路上的延误,随后承包人原因介入,通常情况下,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是可以索赔的。具体而言,如果业主原因的延误导致了关键线路的改变或延后,且该延误独立存在时足以影响工期,则承包人可获得业主原因对应时间的索赔。最通用的原则是:业主原因导致的延误可索赔,承包人原因不可索赔。在混合延误中,若能清晰分离,则只赔偿业主责任部分。
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型:单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