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延误期间发生物价上涨,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物价上涨引起的价款增加,应由发包人承担
B.物价上涨引起的价款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
C.物价下跌引起的价款减少,应由发包人承担
D.物价下跌引起的价款减少,应由承包人承担
E.无论物价涨跌,均由承包人承担风险
优质解答
答案
AD
解析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延误期间发生物价上涨的,价格上涨引起的价款增加由发包人承担(A正确)。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延误期间发生物价下跌的,价格下跌引起的价款减少由发包人承担(即发包人少付钱,相当于承包人受益,或者说发包人承担了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通常表述为价格下跌由发包人承担,即发包人应按较低价格支付,故D项表述‘物价下跌引起的价款减少,应由发包人承担’是指发包人承担这部分减少的支付责任,即少付钱,这对承包人有利,符合保护承包人利益的原则,或者说发包人不能因自己的原因延误而让承包人享受价格上涨红利,也不能让发包人享受价格下跌红利,故物价下跌时,发包人应按原合同价或较高价支付,即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的后果,D正确)。B、C、E错误。
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题型:多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