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共同延误(即非单一原因造成的延误)时,判断索赔成立与否的关键原则是( )。
A.首先发生的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B.最后发生的原因由责任方承担
C.处于主导地位的延误原因决定责任归属
D.无论原因如何,均按比例分担
优质解答
答案
C
解析
在共同延误情况下,索赔处理的核心原则是分析导致延误的主导原因。如果发包人原因和承包人原因同时存在,通常采用“初始延误者”原则或“主导原因”原则。若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则在此期间可索赔工期和费用;若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则期间内不可索赔。若两者同时发生,则需分析哪个原因对延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通常由起主导作用的非承包人原因来决定是否给予补偿。选项C最符合这一判定逻辑。
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型:单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