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直接法计算工期索赔时,其主要依据是( )。
A.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款
B.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工期
C.受干扰项目的关键线路
D.受干扰项目的资源投入量
优质解答
答案
B
解析
直接法通常用于计算费用索赔中的管理费或利润,但在工期索赔的语境下,若指代简单的直接计算,往往依赖于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实际工期延长与合同工期的对比。不过更常见的语境是直接法用于费用。若针对工期,比例分析法更常用。此处题目考察的是直接法在特定简单情形下的逻辑,或者题目意在区分比例法(基于价款/工作量)。实际上,直接法在工期索赔中较少单独使用,更多是网络分析。若必须选,比例分析法基于价款/工作量,网络分析基于关键线路。若题目指“直接法”为通过直接观察延误天数,那通常是针对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但根据教材,比例分析法适用于“影响部分工程工期”。让我们重新审视选项。比例分析法: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款/原合同总价 * 原合同工期。直接法:通常指直接计算延误天数,但这需要基于关键线路。若工作位于关键线路,延误多少天索赔多少天。因此,直接法的核心依据是受干扰项目是否处于关键线路以及延误的具体天数。但在单选题中,考察比例分析法的适用对象是常见的。让我们看回选项,A是比例法计算费用的基础,B是比例法计算工期的基础(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工期/原合同工期?不,是价款比例)。等等,比例分析法计算工期索赔:索赔工期 = (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款 / 原合同总价) × 原合同工期。所以B选项“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工期”不是比例法的直接输入,输入是价款。让我们修正题目逻辑。题目问直接法。直接法通常用于关键线路上的延误,直接按延误天数计算。所以依据是“受干扰项目的关键线路”状态。如果工作A在关键线路上,延误3天,索赔3天。所以C更合适。
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题型:单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