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工期”与“报价”不一致。根据规定,该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A.以书面文件为准
B.以口头澄清为准
C.以单价为准,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D.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
优质解答
答案
C
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情况,通常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A、B、D选项不符合规定。
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型:单选题难度:中等来源:AI生成